刑事调查笔录
时间: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(起止时间)
地点: (具体到点)
调查人:
被调查人:
在场人:
记录人:
问:我们是上海市锦天城(太原)律师事务所的 、 律师,受 委 托 ,在
案中作为他的辩护人。(出示律师证)现向你调查该案相关事实,是否同意作证? 希望你如实陈述,如作虚假陈述,需承担法律责任。 答:同意。 问:请简单陈述你的基本情况,与被告人、被害人有无利害关系? 答:(基本情况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籍贯、户籍所在地、住所地、文化程度等) 问:请描述案发当时的基本情况 答: 问: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? 答: 问:请仔细核对笔录确认与你所说一致。(若不识字,需律师向其宣读内容) 答: 以上笔录内容我看过(向我宣读过),和我说相符。
签字:
被调查人 人 在场人
时间: 笔录制作注意事项: 1、若有多名证人,要分别调查,表现在笔录上为时间段要分开。 2、调查人为一个时,最好让被调查人自己写情况说明。 3、不得向被调查人泄露案情或表示对案件的看法。 4、笔录内容应忠实于原话,字迹清楚,详细具体。 5、笔录逐页由被调查人签名、盖章或捺指印。 6、办案时案卷随人走,律师证随身带。 7、取得在场人的身份证明。 8、全程录音/录像,并在笔录中说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