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权
律师:
您好!
我也看过婚姻法,但还有些具体细节需要咨询,想请您在法律知识方面给予帮助,有以下情况:
1、孩子抚养权,男方是北京户口,女方是外地户口,均有固定收入,女方比男方收入高些。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法律有什么标准?每月给付抚养费法律上是否有标准?
2、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
1)房产:2007年婚前购买房产,男方父母给了3万元表示是他们结婚的钱,女方父母支持买房给了6万元,俩人用父母给的并借钱付了首付款,房产证写的是两人的名字。因刚需于2012年以小换大,现房产证写的是女方的姓名,且有贷款。女方父母拿的多,离婚时是否女方按比例能多分些?需要提供哪些法律证据。
2)机动车辆:2008年结婚后男方哥哥给了一辆奥拓车,2010年夫妻俩将奥拓车出售换购了车辆,车辆购置办齐后近6万元,因女方没有行驶证,故机动车辆持有人是男方。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?离婚后如归男方所有,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,女方是否可以提出补偿金额为7万元,提出7万元补偿是否合理(因现机动车辆牌子比较值钱),需要提供哪些法律依据支持此要求?
3)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,其中女方父母给男女方1万元现金让他们购买,女方父母是否可以提出他们将此款归还?如不能归还是否可以提出将价值1万元电器归女方所有,需要提供哪些法律依据?
4)女方收入比男方高,离婚时是否可以提出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按收入来分配?法律是否支持?
5)因婆家家庭琐事男女双方在公婆家打架,女方毕竟打不过男方,被男方打了(前提是女方也抓了男方)是否可以提出维权或让其赔偿?需要什么法律依据支持?
6)在法律方面女方还有哪些优势可以提出?
谢谢!